承包仿生豆花树制造合同
合同编号:DH-2021-0001
甲方:江苏仿生本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盘城街道西江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云
营业执照号码:913201067136725394
电话:025-58792106
乙方:北京新奇电子商务本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46号
法定代表人:王若愚
营业执照号码:91110105095294646W
电话:010-52469785
鉴于甲方具备集仿生学、生态学、环保学、园林学多学科研究成果,对仿生豆花树的研究具有优势,且拥有相应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乙方对仿生豆花树制造的需求;
同时考虑到甲方先进,生产规模大,对乙方合作负责,故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的基础上就承包仿生豆花树制造达成以下合同:
一、合同总价:
1、甲方制造5000棵仿生豆花树,总价人民币1500000元。
2、甲方制造10000棵仿生豆花树,总价人民币2700000元。
二、订单确认、生产计划、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乙方确认订单后,甲方会根据生产计划进行制造。乙方对于甲方送来的样品确认无误后,生产计划开始实施,甲方将在2个月左右制造出批仿生豆花树。
2、甲方承诺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进行交货。交货时间为:批样品制造完成的2个月内。
3、甲方将按照合同的约定在乙方所指定的场所进行交货。
三、质量标准及服务要求:
1、甲方承诺所制造的仿生豆花树达到乙方在合同中所订明的同种型号仿生豆花树的全部质量标准,外形、色泽、材料、工艺等均符合有关标准。同时,甲方保证所有生产出的仿生豆花树均为非基因改造产品。
2、甲方对其所生产的仿生豆花树实行更换、退换货等售后服务,并承担相关责任。
3、乙方确认合同后,需向甲方支付50%的合同总价款项,余款支付约定的交货期前10天内。
四、支付方式:
合同总价分两次支付:乙方确认合同后,需先行向甲方支付50%的合同总价款项作为定金,余款需在交货期前10天内支付。
五、合同生效与解决争议:
1、合同自乙方签字或盖章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1年。
2、若合同履行期间,因双方互相违约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合同终止:
1、在生效期内,一方经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并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达成协商解决无效,单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的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江苏仿生本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云
日期:2021年8月1日
乙方 (盖章):北京新奇电子商务本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若愚
日期:2021年8月1日